关于树兰(杭州)医院备案开展的限制类医疗技术情况的公示2022.11.15
发布时间:2022-11-15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做好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结合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实际情况,国家卫健委对2017年版国家限制类技术目录及临床应用管理规范进行了修订,并于2022年3月30日发布了《国家限制类技术目录(2022年版)》和《国家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2022年版)》,明确了国家12个限制类技术项目。结合浙江省卫生计生委于2019年发布的《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浙卫发〔2019〕24 号),目前我院经备案临床开展的限制类技术国家6项,浙江省3项,浙江省重点质控技术1项。
属于国家和浙江省规定的疾病诊断与手术操作编码范围的技术方属于限制类技术,需按限制类技术要求进行管理,限制类技术未经备案临床不得开展。我院限制类及重点质控技术开展情况具体如下:
附件1:树兰(杭州)医院限制类及重点质控技术开展目录
树兰(杭州)医院 医务部
2022年11月15日
2022.11.15关于树兰(杭州)医院备案开展的限制类医疗技术目录公示V2.1.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