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遗传资源管理
发布时间:2023-07-20
1、本中心作为牵头单位时:申办方与主要研究者根据试验方案共同撰写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国际合作/出境/信息备案及备份申请书。申请书交机构办公室审核,审核无误后盖章,由申办方或临床研究单位向人类遗传资源管理部门提交审批。
2、本中心作为参研单位时:递交人类遗传资源采集/保藏/国际合作/出境/信息备案及备份申请书盖章件及承诺书至机构办公室,主要研究者及机构办审核无误后盖章,由申办方/或牵头单位备案。
3、医院签章为电子盖章件,无纸质版。发送申请书盖章件及电子版承诺书至shulanGCP@163.com,10个工作日内领取电子盖章文件。
4、项目通过人类遗传资源相关审批后,需提供审批决定书或科技部公示页面截图盖章件;通过备案或承诺书被接收后,需提供系统内页面截图盖章件。文件均需在试验启动前,在太美CTMS系统中完成提交。